
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沈阳市统计局
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辽政发〔2023〕5号)精神,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沈政发〔2023〕6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密切协作,广大普查人员求真务实,全市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我市高质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辽宁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现将沈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7.3万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9.2万个,增长51.0%;产业活动单位29.6万个,增加9.6万个,增长48.1%;个体经营户94.0万个,增加54.5万个,增长137.9%(详见表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五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3万个,占30.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9万个,占14.1%;制造业2.5万个,占9.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5万个,占9.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3万个,占8.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五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9万个,占42.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4万个,占15.3%;住宿和餐饮业11.7万个,占12.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1.6万个,占12.4%;建筑业3.7万个,占3.9%(详见表2)。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66.7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47.7万人,增长21.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7.3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72.3万人,减少5.0万人,下降6.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94.4万人,增加52.7万人,增长37.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40.8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7.9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47.4万人,占17.8%;批发和零售业37.7万人,占14.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6万人,占9.2%。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8.1万人,占41.3%;住宿和餐饮业19.0万人,占13.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8.9万人,占13.4%(详见表3)。

(三)地区分布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全市法人单位27.3万个,数量位居前五位的区县是:铁西区4.5万个,占16.5%;浑南区4.1万个,占15.0%;和平区3.3万个,占12.1%;沈河区3.0万个,占10.9%;皇姑区2.7万个,占10.0%。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全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66.7万人,数量位居前五位的区县是:铁西区40.1万人,占15.0%;浑南区39.8万人,占14.9%;沈河区38.7万人,占14.5%;和平区36.5万人,占13.7%;皇姑区29.4万人,占11.0%(详见表4)。

(四)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770.0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9605.3亿元,增长20.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50.3亿元,增加1631.9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119.7亿元,增加7973.4亿元,增长24.1%。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2541.5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949.3亿元,增长13.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225.6亿元,增加447.8亿元,增长5.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3315.8亿元,增加3501.4亿元,增长17.7%。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1123.6亿元,比2018年增加9739.3亿元,增长45.5%。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0763.2亿元,增加2679.9亿元,增长33.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0360.4亿元,增加7059.4亿元,增长53.1%(详见表5)。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1.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5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46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2%;高端装备制造业113个,占25.0%;新材料产业64个,占14.2%;生物产业74个,占16.4%;新能源汽车产业9个,占2.0%;新能源产业43个,占9.5%;绿色环保产业76个,占16.8%;航空航天产业33个,占7.3%。
2.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4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28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9.5%;数字创意产业69个,占21.3%。
(六)高技术产业
1.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08个,比2018年末增长47.5%;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1.4%,比2018年末提高0.8个百分点。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16.4亿元,比2018年增长56.8%。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6.4%,比2018年提高2.5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53.3亿元,比2018年增长106.6%;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54.4%,比2018年提高24.9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4.4%,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3.1个百分点。
2.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38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5.9%。其中,信息服务160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6.5%;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138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1.5%。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1.7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31.4%。
(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万个,从业人员21.9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0.9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0.1万个,占3.5%;数字产品服务业0.4万个,占11.5%;数字技术应用业2.2万个,占70.1%;数字要素驱动业0.5万个,占14.9%。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5万人,占11.4%;数字产品服务业1.6万人,占7.5%;数字技术应用业13.5万人,占61.9%;数字要素驱动业4.2万人,占19.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22.7亿元,占12.6%;数字产品服务业263.8亿元,占14.9%;数字技术应用业704.9亿元,占39.8%;数字要素驱动业579.5亿元,占32.7%。
(八)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54个,比2018年增长35.1%,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7%。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6万人年,比2018年增长0.9%。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02.5亿元,比2018年增长17.1%;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71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60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33.0%和2.4%;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1.3%。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17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81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9.4%。

(九)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4492个,从业人员14.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3.6%和35.2%;资产总计128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7%。
2023年末,全市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3705个,从业人员13.7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8.3%和52.2%;资产总计1142.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1.5亿元,比2018年增长45.2%。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787个,从业人员9433人;资产总计146.9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4亿元。
二、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6万个,比2018年末增长19.3%;从业人员51.8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4.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5万个,占97.8%;港澳台投资企业123个,占0.5%;外商投资企业385个,占1.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41.5万人,占80.2%;港澳台投资企业1.5万人,占2.9%;外商投资企业8.7万人,占16.9%(详见表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别占0.2%、96.8%和3.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2%、10.0%和8.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1.3万人,制造业47.4万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0万人,分别占2.6%、91.7%和5.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2.9%、12.3%和8.8%(详见表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07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6%;负债合计6482.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7%。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8494.7亿元,比2018年增长31.8%(详见表9)。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10。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11。

三、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2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2万个,比2018年末增长89.7%。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0.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3%,建筑安装业占15.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3.7%(详见表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0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9.0%;负债合计2764.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1.1%。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285.8亿元,比2018年增长39.8%(详见表13)。

四、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8.3万个,从业人员37.7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7.1%和23.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9.2%,零售业占40.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6.0%,零售业占44.0%(详见表1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1.5%(详见表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33.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9.3%;负债合计3904.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8%。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5291.2亿元,比2018年增长51.0%(详见表16)。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8616个,从业人员10.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1.2%和17.4%(详见表17)。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50.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8.5%;负债合计2788.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3%。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76.5亿元,比2018年增长37.7%(详见表19)。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933个,从业人员7.2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1.5%和109.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5.1%,餐饮业占74.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9.7%,餐饮业占80.3%(详见表2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1.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47.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9.2%,外商投资企业占43.0%(详见表2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3.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6%;负债合计143.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3%。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55.8亿元,比2018年增长53.2%(详见表22)。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3万个,从业人员13.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8.5%和82.8%(详见表2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1.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4%,外商投资企业占6.1%(详见表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67.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1%;负债合计470.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8.6%。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02.9亿元,比2018年增长111.7%(详见表25)。

八、金融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法人单位576个,从业人员14.1万人(详见表26)。

九、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万个,比2018年末增长71.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62个,增长14.1%。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0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32.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29.5%(详见表27)。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0.8%。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1%,外商投资企业占1.2%(详见表2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721.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01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5%。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173.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3%。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374.5亿元,比2018年增长10.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45.5亿元,比2018年增长10.5%(详见表29)。

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9万个,从业人员24.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4.2%和37.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0%,商务服务业占91.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4.7%,商务服务业占95.3%(详见表3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3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428.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2.3%;负债合计4292.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6.4%。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064.8亿元,比2018年增长111.2%(详见表32)。

十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5万个,从业人员15.2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4万个,从业人员14.0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5.4%和91.0%(详见表33);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55个,从业人员1.2万人。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3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7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6.8%;负债合计606.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9.9%。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16.4亿元,比2018年增长126.0%(详见表3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1.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7.8亿元。
十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062个,从业人员3.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7%和4.2%。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82个,从业人员3.1万人(详见表36);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0个,从业人员0.4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69.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4%;负债合计373.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6.7%。
2023年,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9.5亿元,比2018年增长84.8%(详见表3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5.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2亿元。
十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942个,从业人员4.0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6.9%和72.3%(详见表38)。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3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4.7%;负债合计7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8.4%。
2023年,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90.3亿元,比2018年增长120.2%(详见表40)。

十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5849个,从业人员17.1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9%和7.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653个,从业人员2.6万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196个,从业人员14.5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9%;负债合计2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1%。
2023年,教育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0.5亿元,比2018年增长60.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65.2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78.7亿元。
十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670个,从业人员11.8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1.4%和20.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900个,从业人员3.6万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70个,从业人员8.2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5.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3.0%;负债合计132.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3.1%。
2023年,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9.6亿元,比2018年增长108.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32.6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87.4亿元。
十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7985个,从业人员4.8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6.8%和54.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849个,从业人员4.0万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6个,从业人员0.8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3%;负债合计15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3.7%。
2023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1.1亿元,比2018年增长108.8%。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7.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5.7亿元。
十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636个,比2018年末下降3.4%;从业人员18.6万人,增长15.3%。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389.0亿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4]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5]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6]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7]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8]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9]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10]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1]本公报中分行业部分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12]本公报中分行业部分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13]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1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小数位保留至小数点后非零位数。
编辑:赫明
责任编辑:邸雪莹 肖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