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5月21日讯5月21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同国介绍泰安市创新规划管理举措,助推高品质住宅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台规划设计指引。为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保障政策充足供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充分借鉴外地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泰安实际,出台了《泰安市高品质住宅规划设计指引》,对鼓励庭院设置、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丰富住宅产品类型、实行容积率奖励、允许场地抬高等有关情形做了具体规定,以有力有效的政策激励助推高品质住宅建设。
及时制定补充规定。为解决项目建设的现实困难和政策需求,制定了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的相关补充意见。对因高品质住宅设计需要,确需调整原规划条件中的建筑限高或非机动车位配比、幼儿园位置等情形,明确了“修改控规→重新核发规划条件”的办理程序。对不增加层数,因层高设计需要,在不突破容积率等指标,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高度管控规划等上位规划等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当突破规划条件建筑限高。
持续优化方案设计。在设计方案审查中,指导建设单位不断优化提升项目的立面造型、配套设施、户型功能等,全力打造示范样板。目前,泰安市已有20个项目列入高品质试点,7个项目已通过规划审批。
制定规划管理政策。研究制定《泰安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泰安市建筑间距和日照分析规划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规范建筑工程容积率、建筑间距和日照分析计算方式,明确了不计算容积率情形以及超出常规层高的建筑、地下及半地下室、坡地建筑、凸(飘)窗、公共开放空间等情形的计容方式,提出各类建筑之间的正向和侧向间距,及其自身退地界等要求,对生活居住类建筑日照标准和管理作出规定。(本网记者)